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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定雷小朋等9名同志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202127 发文字号: 西安公路研究院:
发布机构: 厅人事处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定雷小朋等9名同志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3-12-18

省高速集团:

你单位《关于雷小朋等九名同志认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》(陕高速字〔2013〕166号)收悉。根据人事部《关于印发<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人职发〔1991〕11号)中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的规定,同意认定雷小朋、杜致融、杨博、王展生、姚琳、李科、马静、庞渊、宋占辉等9名同志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
以上9人任职资格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12月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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